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李敖之女李文起诉邻居骂人案取消宣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1:40 京华时报

  

李敖之女李文起诉邻居骂人案取消宣判(图)
诉邻居骂人案宣判 被告迟到无奈取消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李文将当众辱骂她的邻居黄新源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对方在《北京晚报》和嘉和丽园公寓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此案原定昨天宣判,李文盛装出庭,但等待半小时后,被告仍未出现,法官决定取消宣判。

  原定的宣判时间未到,几十家内地和港台媒体已在旁听席等候。3点钟,李文身着红色
绸裙及黑色貂皮大衣准时出现在法庭,她向媒体说自己有必胜的信心。但半小时后,被告仍未出现,法官宣布取消宣判。对此,李文表示非常遗憾。

  法官表示,因为书记员只是口头通知被告,而不是正式送达,因此不适宜缺席宣判。法官说,被告大约4点左右才到,法庭当即批评了他。

  黄新源是歌星张行的司机。李文说,今年2月12日,她经过所居住的嘉和丽园大堂时,见到一条侧卧着的京叭

宠物狗。她找到狗主人黄新源后,要求他将狗拴住,黄新源拒绝了她的建议并大声辱骂她。李文认为,身为嘉和丽园的业主,她有权就嘉和丽园大堂内不文明现象提出意见和建议。黄新源的辱骂行为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本报记者王俭摄

  ■链接

  李文曾打赢挨骂官司

  8月5日,嘉和丽园公寓的园艺设计师冯家林因在公寓大堂辱骂威胁李文,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在公寓的公共区域连续3天张贴书面致歉信,并为他的不礼貌行为“买单”1000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