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局长进京打官司获赔2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1:40 京华时报 | |||||||||
北京一刊物描述苍南县卫生局长“胡作非为”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下午,一家刊物中《新闻媒体监督不了胡作非为的卫生局长》一文的主角黄贤藏,走进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等候宣判。在听完长达11页的判决书后,这位浙江省苍南县卫生局原局长露出轻松表情,他状告刊物制作者侵犯名誉权,并要求登报道歉和精神赔偿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2004年3、4月份,一本名为《视点与调查》的内部刊物,从制作者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出发,远赴千里到达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三级地方政府、党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办公桌。4月16日,刊物中《新闻媒体监督不了胡作非为的卫生局长》一文的复印件,已张贴了在苍南县各公共场所,文中描述的卫生局长名叫黄贤藏,所在卫生局隶属浙江省苍南县。事务所“派人到苍南县实地深入调查60天后”,称黄贤藏是一个“胡作非为、独断专行、独断横行滥用职权、极其不称职的地方卫生局长”;指责黄贤藏引入大量无照庸医,错误处罚当地医院并乱收费。 开庭时,黄贤藏将大量政府文件交给法庭,证明卫生局行政行为合法及他的清白。而事务所也拿出温州中级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中提到的当地媒体关于苍南县不良医疗卫生的报道。 法官调查发现,事物所主办的刊物只是内部资料,原为事务所员工的文章作者,已经离开了事务所。法官说,事务所并没有像文中所写的进行了“60天实地调查”,而是通过当地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所写。文章中对黄贤藏直呼其名,并对他的品行、功绩、职业和身份进行直接性否定评价,却缺乏确凿证据。事务所在刊登文章时没有尽到审核责任,另外本应作为内部资料的刊物却在事务所外流通。因此,法官判决,事务所在《浙江日报》上刊登致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