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曝光并悬赏“通缉”“老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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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3:28 舜网-济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李京华)北京市海淀法院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31日首次向媒体公布部分“拒执人”名单,在全社会范围内悬赏“通缉”一批长期恶意逃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或采用暴力抗拒执行的“拒执人”。 据介绍,所谓“拒执人”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仍未自觉履行义务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包括部分执行阶段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财产隐匿地可以进行搜查,对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可以处以罚款、拘留措施。但是在现实情况中,法院面对的是大量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想方设法采用秘密的或貌似合法的途径处置自己的财产,使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造成执行不能。 此次海淀法院将通过发布“拒执人”名单的形式发动全社会力量,尽最大努力获取被执行人线索;同时,通过此名单提醒社会各界与这些单位或个人谨慎来往,有经济往来时注意交易风险,并且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予以追回的,法院将按申请人向法院所做承诺,向举报人发放执行标的额1%至5%的赏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