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连轧一人案当庭分责任 投案两司机判赔3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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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4:03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 王欢)三辆车轧过同一人,第一辆肇事车司机逃逸,后两辆肇事车司机主动投案。 究竟是哪辆车将被害者轧死?死亡赔偿责任又该如何分担? 昨日,沈阳市浑南新区法院对这起“离奇肇事案”做出一审判决:无法确定被害者
庭审中的四大争论焦点 这起离奇的肇事案,在今年3月的浑南新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害者家属提出了高达50余万元的死亡赔偿。 ■焦点一:碾过身体还是尸体 第一被告郭玮在法庭上出示了当天其所载乘客的证言。证实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乘客没有看到路上有人,只感觉车辆颠簸了一下,下车一看也没有发现东西。郭玮认为当时商登昌已经死亡,他所撞的只是一具尸体。 第二被告杨凯的辩护律师认为,杨凯开车撞到商登昌的时候商的头颅已经缺失,所以杨凯撞的只是尸体,不应该承担伤害致死的责任。 ■焦点二:多少辆车碾过被害者 被告杨凯的辩护律师: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当日早晨6点19分,而杨凯撞到商登昌的时间是6点30分。根据加油站的录像资料,这11分钟之内有97辆不同型号的大小车辆从商登昌身上驶过,这么多车从商登昌身体上轧过才造成商登昌头颅大部分缺失,脊椎脱离躯体,腹脏脱出体外。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