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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连轧一人案当庭分责任 投案两司机判赔3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4:03 东北新闻网

  晨报讯(记者 王欢)三辆车轧过同一人,第一辆肇事车司机逃逸,后两辆肇事车司机主动投案。

  究竟是哪辆车将被害者轧死?死亡赔偿责任又该如何分担?

  昨日,沈阳市浑南新区法院对这起“离奇肇事案”做出一审判决:无法确定被害者
是哪一辆肇事车撞击碾轧致死的,对此逃逸车辆及两名主动投案的肇事司机均应对被害者的死亡负连带责任并平均承担,共赔偿32万元。

  庭审中的四大争论焦点

  这起离奇的肇事案,在今年3月的浑南新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害者家属提出了高达50余万元的死亡赔偿。

  ■焦点一:碾过身体还是尸体

  第一被告郭玮在法庭上出示了当天其所载乘客的证言。证实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乘客没有看到路上有人,只感觉车辆颠簸了一下,下车一看也没有发现东西。郭玮认为当时商登昌已经死亡,他所撞的只是一具尸体。

  第二被告杨凯的辩护律师认为,杨凯开车撞到商登昌的时候商的头颅已经缺失,所以杨凯撞的只是尸体,不应该承担伤害致死的责任。

  ■焦点二:多少辆车碾过被害者

  被告杨凯的辩护律师: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当日早晨6点19分,而杨凯撞到商登昌的时间是6点30分。根据加油站的录像资料,这11分钟之内有97辆不同型号的大小车辆从商登昌身上驶过,这么多车从商登昌身体上轧过才造成商登昌头颅大部分缺失,脊椎脱离躯体,腹脏脱出体外。

  (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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