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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文化省府亮出新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4:28 山西晚报

  保护传统文化省府亮出新招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办法出台

  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 马继玲)《山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今日向社会公布。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范围,并具体分为两大
类。一是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包括民间文学(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传统知识、传统体育竞技等;二是文化空间,指按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庙会、传统节日庆典等。

  申报项目还必须具备四大标准: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具有促进本地区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等。

  今后,省政府将每两年批准公布一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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