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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颁布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5:05 深圳商报

  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颁布实施

  保护生态资源建设生态城市

  【本报讯】为严格管理我市刚刚划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已经市政府四届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
市长许宗衡签发第145号政府令,自2005年11月1日起颁布施行。

  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是全国首次对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政府规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我市生态资源的保护,建设生态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本生态控制线是为了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连续性,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划定的生态保护范围界线。基本生态控制线由多个控制点连续组成,其控制范围由基本生态控制线围合而成。我市此次划定的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土地面积974.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地总面积的50%。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是《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要求。对擅自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擅自审批建设项目或徇私舞弊等失职行为,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见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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