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者明目张胆“触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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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5:2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10月31日,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第一天。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没有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10月31日下午15时15分,两辆轿车驶进高新区神仙树南路上海花园施工工地。来者直奔项目经理办公室,亮出证件:“我们要检查你们的工资表和劳动合同。”
这一刻拉开了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序幕。从昨日起,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会同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兵分4路开始对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接下来的3个月里,他们还将对餐饮服务、加工制造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抽查。 翻看厚厚一摞工资表,检查人员立即发现了问题:一叠于2005年7月10日编制,标明为“3#、2#楼人防钢筋间隙焊”的工资清单上,19个人的工资全部由同一个人代签代领。项目执行经理赵文华解释说,为了方便,工资都是由各班组长代领,班组长再一一发给自己手下的工人。“这样操作是不允许的。工资必须由农民工自己签字领取,否则无法证明工资已按时并足额发放到位。”检查人员指出。 “给工人买工伤保险了吗?”“买了集体保险。”项目经理肯定地表示。4份保险单复印件随即摆在检查人员面前,其中一份字迹模糊不清,而另外两份,分别是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商业保险不能代替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你们必须按规定到社保机构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检查人员说。 当天下午16时22分,检查人员到达位于武侯区机投镇的金房·竹韵天府项目工地,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正在施工。出面接待的该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表示,管理工资、财务等账目的负责人不在现场,工地上现有的260余名务工人员全部来自四川省宏信劳务有限公司。经查,宏信公司与农民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实行按月发放。 面对检查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的询问,宏信公司该项目负责人毛良辉表示“买了集体保险”。 检查发现,两个工地存在的共性问题是:都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没有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事实上,这两个工地的农民工,每月大约可以领到实际劳动报酬的80%-90%,剩下的部分,要等到工程阶段性完工才有希望结清。 本报记者陈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