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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煤矿事故处罚规定 每死亡一人罚款1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5:24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 从12月1日起,山西省境内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对举报问题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

  刚出台的这项规定还指出:凡发现非法违法煤矿企业,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吊销各种证照,予以关闭,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非法违法煤矿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

  中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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