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差价业务员签“阴阳”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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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5:3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成都某视听产品公司业务员赵东和客户签了两份供货价格不同的合同,用以蒙骗自己的公司,企图从中获取差价。不料,因客户拖欠应付款项,赵东只得辞职,后向警方自首。 2003年12月,赵东接待了一位大客户刘某,给出的产品报价为每台1350元,刘某提出:“如果你能按每台900元的价格给我,我可以返给你点子和报销差旅费。”赵东当即和刘某签订了一“阴”一“阳”两份合同,一份注明产品单价为1050元,该合同由刘某保管;另
今年3月,赵东所在公司向高新警方报案。后来,赵东自首并于今年8月8日向公司交还了3.73万元。检察院认定,赵东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涉嫌挪用资金罪。 郑燮王松记者李东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