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转发通知 要求落实“公交优先”战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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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6:46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 意见指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对城市公共交通提供财政支持,规范补贴制度。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 又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近日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