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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名缓刑犯无一重新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7:17 重庆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郝绍彬程昭国)到2005年10月31日止,“缓刑犯忠告制”让81名宣判缓刑的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这是綦江法院自去年11月,推行缓刑犯忠告制度一年来取得的效果。

  綦江法院将《缓刑告知书》及《忠告书》作为刑事审判制度之一,并在判决书生效后送达当事人。《缓刑告知书》包括缓刑犯遵守缓刑期间法律规定的四条基本义务,告知重
新犯罪、发现漏罪及严重违法三种法定撤销缓刑的法律规定内容。《忠告书》以承办法官名义发出,帮助罪犯深刻认识其犯罪根源及给个人、家庭及社会所造成的伤害,督促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并指出其改造途径。綦江实施该制度一年来,收效良好,宣判缓刑的81人无一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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