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13岁幼女为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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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8:2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重庆10月31日电(焦健 朱薇)13岁幼女小芳(化名)因生活困难,被姨娘“嫁”给19岁的罗庆祥,重庆江津市法院日前判决其犯强奸罪。 小芳的母亲是痴呆病人,其兄也未成年,其父病故后,他们一家3口在小芳的姨娘家生活。姨娘感到负担不起,就四处托人给小芳介绍男朋友。经商定,小芳嫁给罗庆祥为妻。其间,小芳的姨娘告诉过罗家人,当时小芳尚未满13岁。
2002年10月13日,小芳被带到罗家。当晚,在小芳自愿的情况下,罗庆祥与其发生性关系。后两人外出打工,并共同生活在一起。两年后因有人举报,罗庆祥被送上法庭的被告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