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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外挂车今起动真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8:34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即日起,辽宁省交通征稽局全面治理外挂车的行动全面展开,对于稽查到的违规“外挂车”,交通征稽局将采取严管重罚的措施。

  10月份,有关部门已经对外挂车辆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对外挂车的停放地、行驶区域和公路、主要货源地、运费结算地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取得第一手的证据并予以认定,使外挂车全部由暗处暴露到明处。

  据介绍,从11月1日以后,在外挂车稽查治理阶段,辽宁省对外挂车辆的处罚将异常严格。发现营运外挂车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最高标准进行处罚。对稽查到的外挂货车,自确认的外挂时间起,按不低于一年10个月的包缴比例补征差额;对欠费车辆还要课收滞纳金;对无营业执照的,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对假牌证、假缴费凭证的外挂车辆,将追缴养路费、课收滞纳金,依法处罚。同时,对认定的外挂车辆未在辽宁省缴纳养路费的,一律按辽宁省标准征收运管费;货运站对认定的营运外挂车辆,收取的车辆站务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公路收费站一律不给外省籍车辆办理月票。

  在稽查外挂车的过程中,交通部门将采取手机稽查系统、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电子眼”稽查系统以及公路、高速公路收费监测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外挂车辆“全天候”稽查和跟踪,发现外挂车辆就将暂扣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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