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自动转存不连续利息损失储户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9:22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然实习生康楠)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热线投诉称,6年多前,他在工商银行办理了定期一年的存款业务,并约定存款到期后“自动转存”。不料,他前几天到银行取款,却发现银行只给了2次一年的定期利息,其余全部是活期利率,仅利息就损失数百元。“自动转存”为何变成了“不自动”?当本报记者就此采访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时,对方答复称:这是工行6年前的内部规定,“自动转存”仅限一次。尽管现在该规定已经几经更改,并已将“自动转存”设定为“无限次转存”,但是储户当初在存款时没有“吃透”
工行的内部规定,其损失只能由储户承担。

  接到反映后,记者随即与工商银行热线取得联系。据109号接线员表示,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在2001年以前选择自动转存的储户只能享有一次转存。此后,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金女士又就该问题介绍,该分行在1997年5月开办了人民币整存整取预约转存业务,规定“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预约转存按原存期只转存一次”,转存期满后,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息。2001年11月以后,该行将上述规定修改为“约定转存”,即定期存款到期后,该存单将无限次自动转存。今年4月,该行又再次改变该规定为“自动转存”,但此时的含义则改为“无论是否约定,存单到期后均按原存期转存”。

  记者问:“像王先生这样,在2001年前办理了自动转存手续,但至今尚未支取的工行定期存款储户有多少人?”

  金女士答:“具体数字我们不掌握,但应该有一些人。”

  记者问:“据您分析,这些储户是否知道工行的这一内部规定?银行为何不在存单上,将‘自动转存’改为‘自动转存一次’?”

  金女士答:“这些储户应该不知道这个内部规定,否则肯定早就把存单重做变更。该规定确实在设计上有一定缺陷。”

  记者问:“工行是否会通知上述储户?”

  金女士:“了解规定是储户的责任。银行来主动联系不太方便。”

  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储户眼中,“自动转存”就是无限次转存,工商银行此举是在搞“文字游戏”。如果工商银行内部规定将其人为地定义为“仅限转存一次”,银行有义务在存单的显著位置说明和提示。综上,此规定是一项名副其实的“霸王条款”,王先生完全有权利要求工商银行按照定期利率支付全部利息。

  得知工商银行的上述答复后,储户王先生更是气愤地表示,照工商银行的说法,难道每个储户到每一家银行办理业务前,都必须首先详细通读该行的所有内部规定?工商银行如此做法,实在让储户失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