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煤矿事故处罚规定每死亡一人罚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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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9:22 天津日报 | |||||||||
据新华社太原10月31日电从12月1日起,山西省境内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对举报问题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 为了深化非法违法煤矿治理活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各级煤炭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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