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事故死一人罚款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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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9:2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中广)煤炭大省山西近日出台了《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山西省境内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对举报问题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山西省在这一文件中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群众监督网络和定期巡查、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网址。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