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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违章“电子眼”半年不忘 资料传到档案所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22 东北新闻网

  半年后违章资料传到档案所在地 如一直没接受处罚很难通过年检

  今报讯(尹泉张路记者王鹏)高速公路的电子眼,还有“记忆功能”,违章司机跑了今儿,跑不了明儿。

  昨天下午1点半,一辆本溪辽 E31××ד别克”轿车刚驶近沈丹高速沈阳出口收费
口,蓝色警灯立即闪烁,铃声大作。司机有些发蒙,看到交警过来,掏出驾驶证配合检查。

  “10月27日,超速!罚200元扣3分。”

  原来,27日,“别克”在沈阳办事后返回本溪的途中,以每小时137公里的速度行驶,被电子眼拍照,昨天,这辆车刚抵沈,就被电子眼识别出来。

  据了解,沈丹、京沈高速公路限速分别为时速110公里和120公里,超速10公里以内的,警告驾驶员;超速10公里以上的,罚款200元,同时扣3分。

  电子眼拍下的资料可保存半年,半年后,有关资料将由电脑传到违法车辆档案所在地,由当地交警处罚;

  如果违章车一直没接受处罚,相关资料将传到车管处,车辆年检将卡住违章车。 (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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