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能源,管道安全不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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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37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在长江能源液化气输送管道10月27日发生爆炸后,本报《如此问题管道为何照用不误?!》、《长江能源到底怎么啦?》为题的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昨天,我市消防、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根据市委书记王建满的重要批示精神,到现场实地勘查,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责令长江能源公司进行整改。 据长江能源安全技术部主任管明礼称,燃气管道在1998年建成投入使用时,沿线一
对于“为何还不尽早查明事故原因”,长江能源有关人员表示,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之前,他们不敢擅作主张,开挖现场,查找原因。 昨天,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管理处、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龙湾区园林局等有关人员,在察看管道线路图纸和实地勘查后表示,他们将逐项对照管道建设规范要求,对长江能源进行检查,并建议由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规划、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对长江能源的管道进行全线检查。 针对“问题管道”,市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从现场实际勘查的情况来看,管道现存问题是严重的,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管道沿线工厂、道路、垃圾肯定会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影响,如道路汽车行驶挤压导致管道与周边石头磨擦,会使管道外防腐层受损坏而遭腐蚀,但这些只是外因,最重要的是长江能源在管道安全防范措施达不到国家安全运行标准,他们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再使用问题管道。本报记者吴智勇周俊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