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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读报学习抢劫技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4:44 新民晚报

  羊城晚报王某和刘某均为外地来京的无业人员。今年9月中旬的一天,王某无意看到一张旧报纸上登载了一篇关于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报道。两人决定照葫芦画瓢,于是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仿真手枪、折叠刀、尼龙绳、胶带等作案工具,模仿报纸上的作案手法对出租车实施抢劫,后被防暴队的巡逻民警抓获。

  一篇报道成了不法之徒学习犯罪技术的教材,值得反思。那篇报道的具体内容我们
不得而知,但既然王某和刘某能够“照葫芦画瓢”,还依照报道准备了仿真手枪、折叠刀、尼龙绳、胶带等作案工具,相信报道对犯罪的手法描写得非常详尽。我们除了惊讶于犯罪分子的“勤奋好学”,更惊讶于那篇报道所起的负面作用。

  媒体适当报道社会犯罪现象是必要的,关键在于怎么报道。如果过多地渲染犯罪细节、犯罪过程,甚至犯罪技术,就很可能会误导大众,甚至客观上成为一种犯罪教唆。前一段,一些地方出现了青少年用药店里的几种常见药物自己勾兑准毒品的事情,好几家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不仅写出了药品的名称,连勾兑的比例、程序都公布了出来。试想,如果有青少年看了报道一时好奇,也产生了“照葫芦画瓢”弄一瓶尝尝的想法,谁该负这个责任?!

  媒体报道敏感内容时,不能出于吸引读者眼球的目的故意渲染那些不健康的东西。背离社会责任的媒体,是滥用了媒体的权利,也是对社会正义的一种背叛。(李维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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