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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污染案开始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5:18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明知是工作废水会造成环境污染,但为单位利益仍将污水排入京杭运河,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双双因触犯刑律被提起公诉。10月28日,吴江法院受理了这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

  2005年6月24日下午5时许,吴江市某酒精制造公司负责人李某在负责本公司蓄水池期间,明知公司的3号厌氧罐发生爆裂,溢出的一部分废料用水冲入下水道后又流入蓄水池中
的情况,为单位利益擅自开启自动抽水泵将蓄水池内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京杭大运河,导致水体受到严重污染,当地的地表水厂被迫停止供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向水体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李某是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也应承担刑事责任,该公司与李某都将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追究法律责任。吴江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此案。(邵晓波龚悦袁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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