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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师告故宫院徽抄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7:21 北京晚报

  本报讯3名来自香港、安徽和西安的设计师昨天将故宫博物院和北京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告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3位设计师称故宫的“宫”字型院徽抄袭了他们的作品,要求故宫停止使用新院徽,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3万、5万、6万元不等。

  去年6月,故宫博物院向社会公开征集院徽标识设计方案,3位设计师分别投送了作
品。后来故宫博物院认为参加活动的2788件作品均不适宜,又委托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完成院徽设计。院徽对外公布后,3位设计师认为新院徽和他们的设计方案均是以“宫”字为创作形式,院徽在造型、笔画和比例上和他们的作品有实质性相同,所以起诉故宫博物院和理想公司抄袭他们的作品。

  法庭上,故宫博物院的代理人说,此次参加活动的2788件设计方案中以“宫”字为设计理念的就有200余人,任何人对“宫”字的设计方案都没有独占权,根本不涉及抄袭。著作权法只保护设计形式并不保护设计思想,“宫”字型创意不涉及到形式。理想公司称,他们的设计小组只见过网上公示的6件作品,从未见过原告3人被淘汰的作品,理想公司设计的院徽完全是独立创作过程,由中国著名的首席邮票总设计师劭柏林先生亲自设计而成。昨天的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3名设计师最后表示愿意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任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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