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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警方施行八项制度确保“有求必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8:32 公安部网站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求或报警求助,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民警都要热情接待、热情服务,并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近日,在安徽合肥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健全机关内部管理的八项制度》暂行规定中,对包括首问责任制等在内的八项工作制度进行详细的规范化界定,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据了解,这八项工作制度分别为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
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和涉企检查报批制。

  岗位责任制是指各单位、各警种要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AB岗工作制指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有明确的备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制度。

  服务承诺制是指各单位、各警种就实施政(警)务公开内容作出承诺的制度。

  限时办结制是指各单位、各警种及窗口民警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结束的制度。

  否定报备制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实行登记备案、请示报告的制度。

  首问责任制规定,各单位、各警种在岗被询问的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求或报警求助,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热情接待、热情服务,并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即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办人提出咨询或提请办理以及所带材料不符合规定时,各窗口单位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需要补充的材料。

  涉企检查报批制规定,为防止因检查泛滥而增加企业负担,各单位、各警种对企业检查实行领导负责制,进入企业检查必须得到所在分局、县局、支队或机关处室分管领导以上同意,对较大规模企业、外资企业的检查,需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方式及时限,同时应建立检查台账,部门和警种之间要实行资源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交叉检查。

  相关人士表示,该八项制度的施行,对融洽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机关的窗口服务意识及提升公安机关的形象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便民利民、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又一举措。(邵玏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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