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中电脑没电了所存信息全丢失厂家赔偿顾客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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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0:33 新晚报 | |||||||||
本报讯(徐凤杰)赵某将多年积累的信息输入某牌掌中电脑中,但因电池出现故障,信息全部丢失无法恢复,遂将厂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某牌掌中电脑公司退还货款,赔偿赵某30万元。 赵某买了一台某牌掌中电脑,存储了多年积累的500多条国内外信息。但是该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存储的信息突然全都找不到了,而且该机在电源正常的情况下无法开机。
赵某认为,信息丢失,使自己无法与大量的客户联系,丧失商机,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赵某多次与某牌掌中电脑代理商交涉,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将某牌掌中电脑厂家告上法庭,要求厂家退机还款,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某牌掌中电脑厂家表示,赵某所购的产品电池,经鉴定确实存在问题,因此同意退机还款,同时承认存储资料丢失确实会给赵某带来诸多不便,对此表示理解,并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对赵某予以赔偿,但赵某所说的丢失资料的价值难以确定,因此不同意对赵某赔偿50万元。 道外区法院认为,赵某购买某牌掌中电脑厂家的商品,厂家理应为赵某提供合格产品及售后服务,由于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导致赵某所存储的大量信息全部丢失,厂家理应给予赵某合理的经济赔偿。判决,某牌掌中电脑厂家返还赵某购买某牌掌中电脑款2180元,赵某将产品返还厂家,某牌掌中电脑厂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3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