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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字两种发音引罕见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1:17 海峡都市报

  N长沙晚报

  本报讯10月31日,湖南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一字多音引起的欠款纠纷案,判决被告姚某偿付原告朱某欠款23827.70元。

  2002年11月27日,朱某在公路上行走时被姚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撞伤,经交警部门
调解,姚某赔偿朱某各项损失57627.02元。签订协议时,姚给付朱30799.32元,剩余部分26827.7元由姚向朱出具了欠条。姚某随后偿还了1000元。

  2005年9月,朱某以姚某不还欠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朱提供了一张欠条,在该欠条的正面,姚某批注了“2004年4月1日还欠款贰仟整”。朱某认为欠条正面的批注是“还(huan)欠款2000元”,而姚某则认为是“还(hai)欠款2000元”。

  醴陵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姚某当初向朱某出具欠条时,欠朱某26827.7元属实。而姚某无法提供已偿付24827.7元的足够证据。据此,醴陵市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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