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要有大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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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3:25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日表示,建设部等部门近日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从5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交的政策扶持力度。 提供财政支持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
规范补贴制度 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 调整客运价格 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继续保持低票价和低成本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 实行用地划拨 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加大科研投入 要对公共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综合交通枢纽设计、公共交通优先的道路网利用和信号系统、综合交通信息平台、车辆智能化和安全性有关标准等组织立项,加大科研力度。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投资 要按照市政公共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 ■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 今后要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公共汽(电)车要在稳步增加线路、延长营运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 ■城市公共交通推行特许经营制度 要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在实施特许经营的过程中,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拍卖出让公共交通线路和设施经营权,严禁将同一线路经营权重复授予不同经营者。 据新华社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