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孕妇黑的哥一审领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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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3:4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李婧)昨天,市一中院对绑架孕妇勒索不义财的王纪涛、王刘华分别判处12年和11年有期徒刑。 王纪涛在开黑车拉活时与被害人王某的丈夫周某认识。2004年11月11日10时许,王纪涛、王刘华伙同他人在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大有庄周某家中,将周某怀孕在身的妻子王某捆绑后带至北京市昌平区等地。后以王某人身安全相威胁,向其丈夫周某索要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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