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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禁止现场宰杀活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0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1日讯(通讯员王冰张永生记者甄真)从市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将采取7项措施,加大禽类市场管理,严防禽流感。从今天起,市区二环路以内农贸市场严禁现场宰杀活禽。

  我市既是禽产品生产基地,又是禽产品消费中心城市和重要集散地,市工商局将市场环节作为防范重点,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立即对辖区内流通领域经营活禽及其产品
的地域和业户进行清理,坚决取缔无照(证)经营活禽及其产品的非法行为。二是严把上市关。严格落实索票、验证制度,经营活禽及其制品的业户都要向供货商索要检疫证明、销售发票并存档,建立进销货台账,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的活禽及其制品严禁上市。三是规范经营场所。对经营活禽及其产品的业户和摊位进行整顿和集中管理,经营人员和经营设施要符合卫生要求。经营活禽的业户要具备圈放设施和相应的卫生条件,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除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老屯农贸市场集中屠宰点仍保留外,市区二环路以内的农贸市场严禁现场宰杀活禽。四是强化疫情监控。发现可疑的活禽及其制品,马上责令停止销售并立即组织检验检疫,严防疫区活禽及其产品流入我市。五是加强市场保洁和消毒工作。监督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业户,建立健全市场保洁和消毒制度,配齐保洁和消毒器材,对活禽及其制品经营场所要及时清扫。六是严查违法经营上市活禽及其制品的行为。七是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停止交易活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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