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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5方面“扶持”城市公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20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日表示,建设部等部门近日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

  5方面“扶持”城市公交

  提供财政支持

  《意见》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

  规范补贴制度

  《意见》指出,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补贴。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

  调整客运价格

  《意见》指出,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继续保持低票价和低成本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也要建立合理比价关系,实现优势互补。

  实行用地划拨

  《意见》指出,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规划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加大科研投入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满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技术需要。公共交通企业要加大对企业管理系统的科技投入,提高运营组织水平。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按照市政公共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

  推行特许经营制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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