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女士要通过法律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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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24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韩殿臣)10月30日,马女士告诉记者:“我已经花了1万多元医疗费了。在我住院治疗期间,踹伤我的人一直没有来看望过我,也没有提出解决这件事情的可行性方案。现在,我右腿的伤正在愈合。出院以后,我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0月24日,本报刊发了消息《追讨好处费 马女士的右腿被踹得骨折了》,对10月12日,呼市的马女士向包头市的王先生追讨好处费的时候,被王先生的妻子踹伤的事情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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