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车祸现场上演无耻一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34 现代快报

  据《华商晨报》报道10月31日16时15分左右,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太子桥附近,一辆蓝色大货车将一名过马路的少女撞倒后逃走。就在肇事司机拼命逃逸时,一辆私家轿车紧追3公里,抄下大货车车牌。私家车主随后喊出:“我看见撞人大货车的车牌号了,谁要线索先拿5万元!”

  追车者抄下逃逸车牌

  据报道,这辆私家车上坐着4名目击者,事发时他们距离大货车不到10米远。其中一名年轻女子说:“当时大货车的车速很快,撞倒人后又往前开出200米左右才停了一下,然后就加大油门开始逃跑。”

  面对突如其来的交通肇事逃逸,她和车上的其他3名亲属一致决定:“追车!”大约追出3公里后,才准确抄下了大货车的车牌号码。

  当4人返回事故现场时,伤者已被120送往医院急救。

  “想知道车牌给5万”

  “听说撞到头了,地上流这么多血,恐怕凶多吉少,”年轻女子啧啧叹息,“110巡警都来了。”她的话音突然被一名年长女子粗暴打断:“不准告诉110车牌号!”

  年轻女子向记者解释说,她和家人都认为肇事货车的车牌号码,是侦破此案的一条重要线索,不可能无偿提供。因此不管记者、交警还是被撞者家属,谁想要这个车牌号码,都必须先向他们支付一定的费用。

  这笔“线索费”究竟给多少才合适呢?年长女子称:“我们追车还有油钱呢,得给5万!少一分也不行!”

  高价索线索费过分

  对此,接到110报警的泡崖派出所表示,巡警只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交警维护秩序,尽管他们不了解有关线索的奖励措施,但希望目击者本着对伤者的同情、正义感与社会责任感,主动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协助破案。

  对目击者索要5万元的要求,甘井子交警大队表示惊讶。因为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奖励政策,但对协助破案有功的线索人,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笔费用必须在查出肇事车辆以后,由肇事方单位或本人提供。可无论如何,喊出5万元的高价实在有些过分,追车动机也令人齿冷。“但让人欣慰的是,看到肇事车牌的不止他们,已有其他目击者向现场交警提供线索。”

  截至发稿时,记者从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外科获悉,被撞少女头部伤势严重,目前仍未脱离危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