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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立制度监督预防腐败 关键部门领导明后年可能换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58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 通讯员 邹月娟)昨日,记者从和平区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沈阳市将通过《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的一系列措施,建立监督制度预防腐败。

  意见中指出,在2006年至2007年,沈阳市区(县)领导班子换届调整时,将对符合
交流条件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人、财、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调整,对重点部门的负责人离任前进行审计。

  在沈阳市准备建立的一系列防腐制度中,沈阳市市委表示将在明年研究制定用人失察、失误的追究制度。在城镇拆迁、土地征收征用、工程招标、收费罚没、农民工工资以及教育、医疗等方面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有损害国家、集体、群众利益的行为,就要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办法。另外,在2007年,沈阳市将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市委表示将进一步明确党委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能和分工,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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