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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出台《意见》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5:13 东方今报

  公共交通

  要继续保持低票价

  据新华社电 建设部等部门近日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1月1日表示,公共汽(电)车承担着城市公共客运的主要任务,今后要大力发
展公共汽(电)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从政策扶持和经营模式两大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交的扶持力度。

  五大政策扶持

  一、提供财政支持

  城市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

  二、规范补贴制度

  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

  三、调整客运价格

  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继续保持低票价和低成本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

  四、实行用地划拨

  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规划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

  五、加大科研投入

  对公共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综合交通枢纽设计、公共交通优先的道路网利用和信号系统、综合交通信息平台、车辆智能化和安全性有关标准等组织立项,加大科研力度。

  两种经营模式

  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按照市政公共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企业采取盘活现有资产、改制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推行特许经营制度

  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

  这位负责人说,在实施特许经营的过程中,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拍卖出让公共交通线路和设施经营权,严禁将同一线路经营权重复授予不同经营者。对经营恶化、管理混乱、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的企业,要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

  新闻背景

  为何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我国城镇化已经进入快速增长期,目前我国每年有1800万人从农村迁往城市,每年城市新增建筑面积大约10亿平方米。与此同时,我国汽车化水平逐年提高。在城镇化和汽车化的背景下,城市交通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交通在城市出行中的比例仅为20%,有限的道路资源被大量低效的个体交通所占用。

  城市公共交通滞后直接导致了个体交通特别是小汽车的增长,在城市有限的空间和有限的道路资源条件下大量使用小汽车,交通拥堵不可避免,由此也带来环境恶化、能源紧张、生活质量下降等经济社会问题。

  城市公共交通是解决低收入群体出行难的基本保障。世界范围的研究表明,对低收入家庭而言,交通费超过收入的12%就成为负担了。

  目前,我国大城市交通问题十分严峻,交通拥堵在时间与空间上呈现蔓延扩展趋势。因此,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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