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不愁养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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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2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讯(记者谷朝明)今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郊区五市39.7万被征地农民将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计划2006年基本覆盖所有被征地农民。 基本缴费办法为,保费筹集以各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当年缴费基数,由个人、村集体和市、街道(镇)四方负担,四方缴费比例之和不低于16%。其中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比例下限不低于6%,上限不高于18%,具体比例由参保个人自主选择。村集体补助比例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优先用于个人缴费。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等土地收益部分优先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各市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储备金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