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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黑心矿主罚个倾家荡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3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从12月1日起,山西省境内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矿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10月31日新华社)

  根治矿难须用重典是人们的共识。对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的违法煤矿老板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事实上,某些腰缠万贯、草菅人命的煤矿老板,你判他个三五年,哪怕
上十年,刑满释放之后,他照样可以依靠剩下的家产过得比一般人潇洒。说不定其中不少人还会仰仗仍然雄厚的资本重操旧业,东山再起。

  所以,笔者以为,加大对矿难主要责任人的罚款力度是个好的开始。对黑心矿主除没收所有设施、设备外,在经济上罚他个倾家荡产,甚至可以列入“终身禁采”黑名单,以防他们钱迷心窍,卷土重来。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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