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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公益活动就停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3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从去年初至今,珠海市香洲区已经累计有近70户低保人员因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公益性活动,被区民政部门取消其享受低保的资格。(11月1日《珠江晚报》)

  从各方面看,具备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保障对象,的确应该多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但是,从更严格的角度看,不参加公益活动就停止低保,这一做法却有些简单化,甚至颇为残忍。

  低保并不是给予美德者的奖赏,低保也不是参加公益活动的报酬,所以对低保的剥夺也不宜作为一种惩罚的方式。给予一个人低保,只是因为其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的生存,政府不能眼看居民因为收入低而沦于困境,这是一条基本的伦理底线,同时也是一种必要的执政智慧。因此,虽然低保对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参加公益性活动,的确让人们在感情上不能接受,但因此就拒绝给予或剥夺其低保,未免处罚过重。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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