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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被诉要求退车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奥克斯车主诉讼案11月1日在北京崇文区人民法院首次正式开庭受理。此次诉讼的原告方是“奥克斯车主联盟”中的两名车主,有十多名其他车主前来助威。两车主指责被告并无生产汽车的资格,却生产销售了“奥克斯”车;同时借黑豹的汽车生产许可办理牌照,“奥克斯车本身是非法存在”,已经构成了“合同无效”,要求退车还款,并要求赔偿16000元。

  北京奥克斯车经销商、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和宁波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一并被推上被告席,几个被告只承认存在宣传不当的问题,对其余的指控一概否认,而对于车主提出的退车赔偿要求,也明确表示拒不接受。

  当法官问,“车辆为何挂上了奥克斯的标?”一直配合“默契”的三被告“生产商”均表示“没挂”。引发了旁听席里一片哗然。有旁听者低声斥责:“都不承认是自己挂的,难道那个牌子是自己长上去的?”

  黑豹公司代表声明,奥克斯车其实是黑豹SM6491-ME,是黑豹公司生产的。奥克斯代表则表示,奥克斯只是负责该车的总经销,并承担维修、售后服务。

  原告律师指出奥克斯车毛病不断,其中包括水箱需要更换、散热器风扇过小、油管爆裂这类相当严重的问题,并且根本买不到相关配件。

  被告方提出,奥克斯车主在购车的时候,都要签订一份订购合同,合同上清清楚楚写明买的是黑豹车,卖方根本不存在欺诈行为,至于宣传材料上用的奥克斯之名,只是个宣传作用,不能当作合约。而奥克斯车主则表示自己从来没有签订过此类合同。双方均未能当庭提供“该合同”作证据。

  《竞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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