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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再出新政激励软件产业加速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1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沈文虹) 我市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又有新动作——由市政府制定的《南京市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近日正式下发,这份“博采众长”的文件中既有部分过去在我市执行得较好的条款,也有从兄弟省市借鉴来的新政策,从品牌、人才、基地等多方面激励软件产业发展。

  2000万元设立软件风险种子资金

  这份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条款是为做大做强企业而制定的,如:企业在认定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时所缴纳的有关费用,经审核后给予补贴;对获得“中国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软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在经过评估验证后,可作为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文件同时规定,在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设立不低于2000万元的软件风险种子资金,以大力吸引国内外各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我市软件产业。

  我市还对本地优秀软件企业进行实际扶持,文件规定,积极推荐本市优秀软件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各级财政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正版软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采购软件产品和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置、使用本市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和服务。

  每年资助百名高层软件人才培训

  对软件人才的重视在这份文件中同样得到体现。按照文件规定,我市每年将从软件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软件人才培养,其中包括:“十一五”期间将每年资助100名高层次软件人才培训、进修;市属高等院校、中等专科学校加强计算机学科及软件专业的建设,扩大软件专业招生规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软件技术培训机构,对年培训规模1000人以上和办学质量达到一定要求的,授予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称号,并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文件还规定,对从事软件工作的软件系统分析员和系统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或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或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软件开发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落户。

  技术人员在我市购房买车给予补助

  软件企业人员出国出境也有便利:符合因公出国条件的软件企业人员出国可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办法;需要经常派员往返港、澳的软件企业,可申请办理多次往返港、澳的手续。而对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人第一次在我市买住房和私车的,财政要给予资金补助,其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交纳个人所得税的80%。

  在软件基地落户可免征房产税

  这份文件同时对我市各软件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带来福音,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项是,“对引进的国内外软件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在南京软件园、江苏软件园及经市认定的软件基地内新建或新购置的研究开发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重大项目一事一议。软件园区对上述企业租赁用房给予优惠补贴。”另外,文件还规定,软件园区内各企业的税费收入,各区除按规定上缴部分外,其留成部分原则上都要用于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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