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不当执法“防火墙” 襄樊工商委派法制员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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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1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陈永和、通讯员詹清贵、刘孝虎报道:南漳县工商局某工商所10月中旬查获一起无照经营化学危险品案件,拟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处罚。上级委派法制员审核时发现该案适用法律错误,应按《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定性处罚,避免了一起行政执法失误。 10月28日,记者采访襄樊市工商局获悉,该局今年元月实施基层法制员委派制以来
襄樊共有90个工商所(分局),过去法制员由其自行指定,往往看领导眼色行事,“感情执法”在所难免。 实行基层法制员委派制后,法制员由各县(市、区)工商局向工商所(分局)委派,并依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履行行政执法监督。 国家工商总局认为,襄樊首创的基层法制员委派制,犹如建起了一道“防火墙”,阻断了不当执法通道,省工商局拟在全系统推广这一经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