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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填写退休登记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2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三亚11月1日电(本报特别报道组) 本报今天“特别关注”报道了三亚一名53岁的女干部陈女士,质疑有关部门为她办理退休并占去她的编制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列反响,许多读者打进本报热线谈自己的看法。

  今天上午,记者到三亚市社会保险费征稽局采访。该局办公室负责人胡琼辉承认,陈女士的退休登记表是他填写的。他说,6月24日,该局收到市人劳局下发的一张干部退休通
知书。通知书称,陈女士于1950年5月出生,至今年5月已满55岁,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请做好该同志的思想工作,通知本人于7月前来市人劳局办理退休手续。

  胡琼辉说,他收到该通知书后,叫陈女士签收,但陈女士拒绝签收。在陈女士本人没有去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下,他才代表单位替陈女士填写“退休登记表”的。胡琼辉说,登记表上的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不相同,那也是正常的,按照规定,一般是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的。作出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也是根据人劳局的通知书来作出的决定。程序上是合法的。

  记者问及该单位进人员或有空编时,是否开会讨论?胡琼辉称,他们单位属双管单位,没有用人权,人事权归由市人劳局负责。因此,哪个人进哪个人出,全由上级决定。他强调,办理陈女士“提前离岗”是符合三亚市委三发{2004}8号文件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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