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辽中供暖近日价格微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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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3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沈阳市物价局近日对新民市、辽中县供暖价格进行微调,其中居民住宅供暖价格及供暖标准与沈阳一致,室温不低于16℃,其它方面收费略微不同。 其中新民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公用建筑供暖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3.50元,其他用户供暖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25元。辽中县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也调整为每平方米22元,但其他用户供暖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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