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地不能随便“开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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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36 扬子晚报 | |||||||||
小区里的绿地本来是一种公共景观,如今却被个别居民斩草除根,在上面种起了蔬菜,俨然成了自家的“菜园子”。昨天,记者从建邺区城管执法大队了解到,这种“开荒”行为最近出现在一些老小区内。执法人员说,这种行为将会受到园林、城管部门的处罚,呼吁市民共同爱护绿地,如发现有情况要积极举报。 记得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仍能在小区里看到种菜、养鸡的景象。不过,这种独特
据悉,像李某这样“开荒”的行为,最近经常在一些无物管的老小区出现。而葱、大蒜、青菜等蔬菜既常用又容易成活,就成了种菜居民的首选。种菜居民被查处后,还觉得委屈:多方便啊,都不用到菜市场去买了,要用就下楼来拔点。不过,这个“方便”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依据《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一项规定,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广场草坪、花坛、绿地内擅自堆放杂物,挖掘,损毁花木的,责令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可以并处以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与此同时,违章者还要对损坏的花草等价向园林部门进行“赔偿”。比如,小区绿地种植花草价值一般在200元左右,那么,罚款加上赔偿至少要几百元。蔡俊黄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