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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出退残新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36 扬子晚报

  根据南京市物价部门的通知,南京瓶装液化气价格昨起正式上调,中准价格涨幅达到了10%。南京液化气价格随即创下了历史新高。面对节节攀升的液化气价格,冬季液化气残液残留问题再次成为液化气用户关注的焦点。

  液化气何时零残留

  一边是气价的攀升,一边是液化气残液问题至今未能真正解决,随着气温的转凉,消费者究竟还要为残液多花多少冤枉钱呢?

  “零退残的结果是不可能实施的。”南京市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要求液化气公司有多少残气就退多少残气———即“零退残”是难以实施的,这就像西瓜的购买者要求退西瓜籽一样。

  据了解,至目前为止,全国只有上海、杭州、南京等少数几个城市出台了液化气退残方案。谈及现行的退残办法,相关人士直言:其实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争议性标准”。因为就液化气而言,其本身就存在多项标准的缺失和滞后,这也就给退残标准的制定设置了重重障碍。负责制定退残标准的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反复强调,退残标准其实只是个“过渡”标准。要想真正解决退残问题,最终得靠市场的充分竞争。到那时,气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而持不同意见者则认为,市场调节并不能保证所有企业都做到“多退”或“少退”,必须要有一个有效而且有力的标准和法规进行制度性的约束,才能最终解决退残难题。

  建议打包销售杜绝猫腻

  虽然根据相关部门拟定的退残要求,各个液化气公司都制定了各自的退残方案,但是目前显然没有达到当初液化气退残方案的初衷。在历次质监部门的执法行动中,都有液化气公司会被发现在计量上做了手脚。“液化气完全可以采取打包销售的方式解决退残问题,消费者用多少气就花多少钱。”市民吴先生用瓶装液化气将近20年了,在他看来,杜绝液化气公司在计量上做手脚的最好办法就是将液化气瓶和液化气同时卖给消费者,消费者用完气后,再来称重,扣除减少的费用。

  按照吴先生的说法,以一个15公斤重的钢瓶为例,其所罐装的液化气重14公斤,总重量为29公斤,以每公斤5.5元计算,共计159.5元,消费者在付清159.5元之后将瓶装液化气带回家,用完之后,再将液化气瓶拿回公司称重,液化气公司按照剩余气及瓶的实际重量给消费者退钱。

  “吴先生的提议是一个比较实用简便的办法。”南京市鼓楼区质监局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在用的液化气瓶或多或少都会出现液化气残留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一种权益受损,吴先生所说的这种方法简单明了,和原先相比,少的重量就是消费者实际所用的液化气,而残留的气显然还是吸附在钢瓶上。

  液化气公司关注新建议

  对于市民的建议,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的部分液化气公司,这些企业表示,退残的一系列规定都是质监部门规定的,市民可以将建议反映至质监部门。

  据介绍,根据南京市质监部门出台的退残规定,只要液化气残液超标,就要进行退残,所以现在的液化气退残工作为全年性退残。按照规定,10公斤钢瓶内残液量不得超过0.5kg;15公斤钢瓶内残液量不得超过1kg;50公斤钢瓶内残液量不得超过2.5kg。残液验证可采用接通煤气灶具直接燃烧的方式进行判定:将空瓶经调压器接通煤气双灶,开启角阀点燃灶具,在室温下正常燃烧,在十分钟内火焰明显减弱者为残液。

  液化气企业表示,一般到了冬季退残量非常大,因为液化气气质再好,到了冬天都有无法完全燃烧的部分,因此只要天气一冷,企业就随时启动冬季的退残方案。企业一直都是按照质监部门的规定执行,只是在向市民返还残液钱款的方式上有自主权,如选择现场返还还是在下一次充气的时候减少气款。

  由于钢瓶的重量并不一致,可能是16.5公斤也可能是17公斤,因此每只钢瓶在出厂前都会印上其净重的标识。市民用完气的钢瓶重量减去钢瓶的净重定为残液的重量。按照两年退残的经验,企业都表示,预计今年的退残方式还和往年一样,即在液化气所属企业门点兑换的市民,可以在门点接受残液检测,确定为残液后,直接退残;送气上门的用户如果信赖企业,可以把钢瓶交给工作人员带回兑换站点检测退残,也可随送气人员一起回兑换门点检测退残。本报记者杨娟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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