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帮扶阳光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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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39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平)受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日前,兴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布了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自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的拨款及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具体审计情况。三年多以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发放的610万元资金和物品全都做到专款专用,让近8万余名困难职工直接受益。据悉,这种主动要求审计的作法在全国4000多家帮扶中心中尚属首例。
据了解,工会助困作为社会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是职工生活的第三道保障线,提供的是职工在遇到大病、大灾、突发事件而使生活难以为继时的救助。 据审计部门发布的对该中心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显示,自2002年1月至2005年6月,中心总收入(包括资金和物品)共计1187万元。其来源为政府助学拨款、总工会拨款及社会各界捐赠,总支出共计610万元,全部用于困难职工的现场救助、入户慰问、再就业帮扶和助学金救助等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为保障中心的帮扶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阳光,帮扶中心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中心帮扶制度,并向社会各界承诺,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及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每一分钱、每一件物品都用在最困难职工的帮扶上,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中心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