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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要求禽类产品须标明产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12 黑龙江日报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10月31日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全国大中城市、边境地区、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大省四类区域必须建立健全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制度,市场内禽类产品要标明禽类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

  工商总局发布的通知特别指出,要强化防控重点和防控责任,特别是大中城市、边境地区、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大省的工商机关,要对禽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
监管,建立健全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市场内禽类产品要标明禽类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

  市场主办单位要与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的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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