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对乞丐进行分类治理 职业乞丐将面临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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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1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海军 罗斯丁 肖小冰 邓恒 实习生 王向阳) 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维杰昨天表示,近期将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甄别行动,重点清理和打击职业乞丐。 公安等部门联合甄别乞丐 针对广州市近期职业化乞讨人员不断增加的情况,李维杰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
李维杰在汇报中提出,从2003年8月至2005年7月,广州市各救助管理站共接到救助咨询52127人次,救助47397人次。目前,广州市5个救助管理站共有床位2119张。所有房间均按照居家住宅式要求进行了改造,每个居室均配备电视、单人床、独立卫生间和洗漱间。 为求助者开“一元”账户 据了解,救助管理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的救助都由各级财政拨款,救助管理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救助站接纳过很多因为财物被抢、被盗、被骗或丢失,在广州生活没有着落的求助人员,救助站在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的同时,免费为其办理“一元钱”存折,即救助站用一元钱帮助受助人员在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再由受助人员联系其亲属将钱汇到这个开设的账户中,让受助人员可以自行解决回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