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将对乞丐进行分类治理 职业乞丐将面临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1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海军 罗斯丁 肖小冰 邓恒 实习生 王向阳) 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维杰昨天表示,近期将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甄别行动,重点清理和打击职业乞丐。

  公安等部门联合甄别乞丐

  针对广州市近期职业化乞讨人员不断增加的情况,李维杰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出,要由政府组织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开展联合甄别行动,实行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治理。对确实因为生活困难、文明乞讨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劝导其接受政府救助的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却以乞讨为职业,长期滞留街头,恶意展露身体缺陷、影响广州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法给予处罚;对强讨恶要,组织、利用流浪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乞讨牟利的不法分子,将坚决予以打击。

  李维杰在汇报中提出,从2003年8月至2005年7月,广州市各救助管理站共接到救助咨询52127人次,救助47397人次。目前,广州市5个救助管理站共有床位2119张。所有房间均按照居家住宅式要求进行了改造,每个居室均配备电视、单人床、独立

卫生间和洗漱间。

  为求助者开“一元”账户

  据了解,救助管理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的救助都由各级财政拨款,救助管理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救助站接纳过很多因为财物被抢、被盗、被骗或丢失,在广州生活没有着落的求助人员,救助站在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的同时,免费为其办理“一元钱”存折,即救助站用一元钱帮助受助人员在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再由受助人员联系其亲属将钱汇到这个开设的账户中,让受助人员可以自行解决回乡费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