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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在10月26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中央文明委和人事部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我省格尔木市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格尔木市作为我省的新型工业城市,多年来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近几年来的城市街道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塑造了城市形象,提升了城市品位。同时,格市
的思想道德建设及群众性创建活动成绩显著。据格尔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的同志介绍,格尔木市近年来通过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窗口”等活动,将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搞得有声有色。近几年,格尔木市狠抓城市发展中凸显出的一些问题。如将市民普遍关心的交通、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问题列入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议程,并拿出具体措施,从而在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上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

  据了解,在这次会议上全国共有12个城市(区)获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494个村镇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1001个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58个城市(区)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993个村镇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1999个单位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00名个人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记者 陈万宏 贾晓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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