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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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22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在10月26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中央文明委和人事部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我省格尔木市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格尔木市作为我省的新型工业城市,多年来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近几年来的城市街道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塑造了城市形象,提升了城市品位。同时,格市
据了解,在这次会议上全国共有12个城市(区)获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494个村镇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1001个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58个城市(区)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993个村镇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1999个单位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00名个人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记者 陈万宏 贾晓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