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6部门联手整治公墓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29 云南日报

  上月,省民政厅会同我省公安、国土资源、林业、工商和宗教部门,对公墓经营及管理单位是否合法、规范经营管理,进行了长达1个月的集中抽查。

  据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自1997年3月31日《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后,我省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03年12月1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进一步促进了我省公墓管理工作;近
年来不断推进的殡葬改革,更使各地公墓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目前公墓建设和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无视国家公墓管理规定,乱批乱建公墓,浪费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有的在公墓经营中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滋长了丧事大操大办的陈规陋习;有的公墓经营单位为牟取暴利,把骨灰存放格位混同一般产品,以增值为诱饵,欺骗群众竞相购买,大肆进行传销和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损害了民政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并引发出一些不安定因素。

  为此,民政部于今年8月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紧急通知》,省政府办公厅随即转发了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宗教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要求民政、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公墓清理整顿工作。从9月初开始,各公墓经营单位对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已进行了将近1个月的自纠自查。

  通讯员 卫 民(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