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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1月15日起打的加收1元 司机怕难收到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44 桂龙新闻网

  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的具体执行方案,自11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乘坐出租车将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费。与此同时,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每车须返还100~200元/月。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同时表示,向出租车乘客征收燃油附加只是临时措施,与出租车经营企业返回费用同步执行,如燃油附加取消,则返还费用措施同时停止执行。“如
国内燃油价格长期高企或继续上涨,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每辆出租车月可增收980元

  据介绍,广州现行出租车价格是1997年底制定的,8年来,油价不断上涨,尤其是今年以来,已先后五次调整油价,且涨幅较大。根据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核算,今年8月份与2004年月平均比,出租汽车单车营运成本增加1281.10元/月。为解决油价大幅度上涨对出租汽车营收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出租汽车行业因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增加的运营成本,采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合理分担的办法逐步予以消化。据了解,此次物价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可减轻出租汽车营运成本1280元~1380元/月。收取一元燃油附加后,可增加每辆出租汽车收入约980元/月。

  沈志超表示,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已联合发文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全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城市出租车已缴2005年下半年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应全额退还,应退还金额用于冲抵车主2006年度的养路费。据了解,停止该项收费后,每辆出租汽车可减轻运营成本200元/月。

  近期不得对的士新增收费

  广州市物价局同时下发通知规定,自2005年11月15日起,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每车须返还100~200元/月。物价局还在通知中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近期内不得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避免加重出租汽车运营成本。

  沈志超表示,前段时间部分企业已适当降低出租车费用的,此次返还数额可适当减少,之前没有采取减负措施的,应该执行200元/月的返还额。该措施实行后,每辆出租汽车可减轻营运成本100元~200元/月。上述返还费用与出租汽车运价外向乘客临时收取燃油附加费同步实行,如燃油附加费取消,则返还费用措施同时停止执行。

  物价局:油价长期高企或调高基价

  物价局长沈志超昨日表示,“征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属临时措施,今后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取消,以灵活应对油价涨落,也便于操作。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临时措施绝对不会3年、4年一直加下去,若油价继续上涨或长期高企,物价部门可能会考虑调整基价。”

  沈志超进一步表示,物价局以93号汽油零售价格不含清洁剂 2004年和2005年上半年的平均价3.7元/升为参照决定是否取消或者调整燃油附加,93号汽油若低于2004年与2005年上半年平均价3.7元/升时临时措施将会取消,但当国际油价长时间高位运行时,将会考虑采取提高起租价等方式来替代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属临时措施,但届时将需要召开听证会。

  列席会议的广州市交委相关人士表示,之所以将93号汽油作为参照,是因为广州绝大部分出租车使用的是93号汽油,出于环保考虑,目前90号汽油已经在逐步减产。同时,由于广州已实行油气联动机制,因此此次收取不光针对使用汽油的车,也包括LPG出租车。

  司机:最怕乘客不愿多掏一元

  物价局表示将在车内贴明码标价签告知乘客

  不少的士司机对于能否收取到的士燃油附加费表示担心,他们怕乘客不愿意多掏一元,由此造成矛盾。

  司机担心:不调表难收到钱

  广州出租车司机都对征收燃油附加表示支持。广州交通汽车出租公司一位司机说:“应该加,但是一定要在起步价上加,不调表记价表 的话没法收那个钱,否则为一块钱和乘客吵一架,没必要。”广州白云出租汽车公司的张司机认为:“早就应该加了,现在油价这么高,至少把高油价那部分钱找回来。”但是,他也表示,上万辆出租车调表不现实,但是应该贴出明确的告示在车上告知乘客。

  但也有的司机并没有为开征燃油附加太高兴:“没用。加一块钱,对我们没多大用,坐车的又受不了。要真为我们着想,应该让公司少收点钱。”

  市民理解:加收一元合理

  记者昨日在广州街头随机采访了20多名市民,绝大多数对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表示“理解”。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出租车增加1元燃油附加费后,也不会对自己以后选择出行工具造成影响。

  但是,也有市民对即将征收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提出疑问:是否无论乘坐距离远近都要按次收取?刚下出租车的陈先生说,乘坐距离远的收1元可以理解,但如果不跳表也要收1元,显然不太合理。陈女士表示,若计费单上没有包含这1元钱,也就等于不能回单位报销而只有自己掏腰包了。也有市民表示:“加一块钱,没什么影响,无所谓。”张先生也认同此观点:“现在油价老是在涨,加钱可以理解。”

  而反对加收燃油附加费的人意见基本一致:油价高起造成的高成本不能一味的让消费者来承担,出租汽车公司可以在其他方面,例如节约开支或者减少利润来缓解压力。

  针对有司机反映难收到钱的问题,物价局表示正在制作中英文对照的明码标价签,于11月15日前统一张贴在车内的显著位置告示,避免司机与乘客发生误会,同时出租车燃油附加也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

  编辑点评司机担心不是多余的

  阿龙媒体从业员

  本月15日起,在广州打的要多掏一元钱了,传闻已久的广州的士向乘客加收“一元燃油附加费”的消息正式得到了确认。按说,对出租车司机来说,这绝对是个值得高兴的好消息,可是事实上却有司机反倒担心起来,他们怕这多收的一元钱会否造成乘客与司机之间新的矛盾(详见《信息时报》11月2日A03版)。

  有人可能会认为出租车司机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既然已经由物价部门作出了规定,还怕什么。确实,对于那些大方的乘客来说,多收一元钱算不了什么,油价不停地涨,出租车司机也不容易。可是,像我等爱算计的小市民就有点想不通了,凭什么把这油价高涨的成本一古脑儿地由乘客来承担呢?

  我不是不理解现在广州出租车司机的难处,我也不希望司机收入的下降会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但是我不明白的是增加的燃油成本完全由出租车司机负担,现在可好,加收了一元燃油附加费,又完全将这个成本转嫁到了乘客身上。有数字为证,成品油五次调价使广州市出租车每车每月燃油成本增加739元,但是,开征每车次一元的燃油附加费之后,一个月就可以多收600元至900元,这刚好就把每月所增加的成本抵消掉了。

  司机们的要求满足了,与此同时,乘客们的不满却增加了。对于常打车一族,这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开支呢。我知道,在前不久,广州市已对每辆出租车实行了暂停收取每月200元的客运附加费。每个人都清楚,在财大气粗的出租车运营企业面前,乘客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现在财大气粗的每月只肯出200元,却要乘客多掏出近900元,明显有失公平。何况明明说好由政府、企业、乘客三方共同承担油价高涨的成本,可是现在完全成了乘客单方面为高油价买单,也难以说得过去。

  也不要怪我等小市民为这一元钱计较,还不是因为现在公用事业什么都在涨价,逼得大家不得不精打细算。如此说来,多收一元燃油附加费,反倒让司机担心,也并不显得多余。

  来源:新华网选稿:韦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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