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11月起开始正式实施两部地方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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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1: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珠海11月2日消息(记者张丹丽) 从11月起,珠海的两部地方法规《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办法》和《珠海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凡年满16-59岁男性农业人口,年满16-54岁的女性农业人口,每人每月需交纳保险金,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后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今年已到领取年龄的则无需缴费,由市政府直接按月发放老年津贴。
针对目前珠海市违规装修较严重的情况,《珠海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凡违规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阳台改为卫生间或厨房,扩大承重墙原有门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等违章装修行为将被依法查处。被鉴定为危房的,不得自行使用或出租、转让、抵押和投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