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就是伤害? 为了看女儿 妈妈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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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2:58 东北新闻网 | |||||||||
恋人分手,男方抚养女儿,8年后母亲看孩子遭拒,母亲无奈起诉到法院。50岁的女法官于凤杰也是母亲,在她的多次调解下,延边这起首例申请探望权案顺利执结。 见面就是伤害? 孩子已把现在的母亲当亲妈
8年前,顺子和男友李虎没办理结婚手续,就生下了女儿洋洋。可两个月后,由于某些原因二人不得不分道扬镳,李虎将襁褓中的女儿抱回家中抚养,顺子伤心地离去。 后来,李虎结婚了,夫妇共同精心抚养洋洋。离开后的顺子日夜思念着女儿,可她怕两人见面勾起伤心事,一直没有探望女儿。随着年龄的增长,年届不惑的顺子更加思念女儿,更想能与女儿相认。 顺子找到了李虎,说要看看洋洋。李虎却说,自从女儿出生后,顺子一直没有尽抚养责任,孩子已经把现在的母亲当亲妈。在父母的关爱下,孩子正在幸福健康地成长,他不想让孩子受到伤害。 不见也受伤害? 母亲有权见到自己的孩子,父亲却不让 无奈之下,今年5月,顺子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保护自己探望女儿的合法权利。法院审理认为,顺子作为亲生母亲,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5月底,法院判决:顺子可以从6月起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探望女儿一次。 顺子拿着判决书又找到李虎,可无论顺子怎样哀求,固执的李虎还是不同意母女相见。7月末,顺子向延吉市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期盼能与女儿相见。 ( 新文化报 记者 李珉琦) | |||||||||